鼎湖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鼎湖区位于广东省中部偏西,西江下游,是肇庆市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范围主体之一。陆域位置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2°30′~112°57′,北纬23°05′~23°15′之间;东邻佛山市三水区,北接四会市,南靠高要区,西与肇庆市端州区接壤。全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部为北岭山脉的鼎湖山群,中部为平原地带,南有烂柯山向东延伸,同鼎湖山隔江峙立,西江横贯中部,最高峰为鸡笼山,海拔1000.3米。全区总面积596平方公里。鼎湖区东自永安镇的长冲村,西止凤凰镇的上水田村,南起沙浦镇的苏二村,北至凤凰镇的良田村。西江航道、321国道和广茂铁路三条重要交通要道成“川”字型横贯全境,扼西江水陆之咽喉,加上在建的南广、贵广铁路、广佛肇城际轻轨、江肇高速和规划的广佛肇高速,鼎湖将会发展成为粤中西部的一个交通枢纽。陆路东距广州80公里,水路东南距香港140海里。